70、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親子劇場使用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4/01/03至2024/02/02)

1. 活動內容以藝文活動為主。
2. 每年1、7月開放次年演出檔期申請。
3. 非全程式,請先來電洽詢:02-27208889分機3352,劉小姐、曹小姐。

1.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劇場檔期審查申請書。
2.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3.演出企劃書。
4.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劇場場地使用時段暨設備使用申請表。
5.其他演出相關附件及錄影或有聲資料1份(3年內之演出作品為限,並註明錄製內容、演出者、日期及地點)。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需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2.網路申辦:3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
藝文推廣處展演活動課
電話: 02-27208889轉3350
傳真: 02-23456310
地址: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

本處劇場每半年開放申請次年度檔期,檔期審查方式請詳見「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場地使用申請規定」;收費標準請詳見「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