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事業體、本市原住民族事業體:
(1)基本資料暨受僱人員紀錄表。
(2)合法登記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3)各受僱勞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各受僱勞工到職日前1年起至當年度10月31日止之就業保險投保相關異動明細證明文件影本。
(5)各受僱勞工各月份差勤佐證資料。
(6)各受僱勞工之各月份薪資明細及薪資匯款證明文件。
(7)存摺影本。
(8)切結書。
(9)僱用員工總人數之相關證明資料。
2.本市原住民族青年:
(1)應屆畢業生:
A.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B.到職日起至當年度10月31日止之就業保險投保相關異動明細證明文件影本。
C.存摺影本。
D.切結書。
(2)在學生:
A.參與臺北青年職場體驗實習/建教合作之證明文件。
B.到職日起至當年度10月31日止之就業保險投保相關異動明細證明文件影本。
C.存摺影本。
D.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