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場地租用申請

網路申辦(全程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2日
2.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 ATM
■線上信用卡■便利商店代收

1. 場地租借申請應於使用日7日至60日前提出。
2. 申請核准通知後,3日內應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未按時繳費者將取消所申請使用之場地。
3. 場地使用完畢後,即可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
4. 便利商店代收(限網路申辦者繳費專用)。
5. 有關場地使用問題,請逕洽各場地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