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廣場場地申請

1.臺北市公園場地使用申請書。
2.活動企劃暨安全計畫書。
3.攤商展售資料表(營利性活動者)。
4.環境維護表。
5.申請人或負責人身分證、存摺影本或申請人為法人、公司、團體附有效期限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存摺影本,但機關、學校免附。
6.大型活動計畫書(參加人數超過五千人之大型活動者)。
7.場地所在地警察分局之許可文件影本(使用場地集會、演說者)。
8.內政部或本府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函影本(舉辦勸募活動者)。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20日
2.網路申辦:2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永樂廣場使用管理要點
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園藝工程隊西區分隊
電話: 02-23071429
傳真: 02-23323812
地址: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1.場地申請時間:每年單數月1日至10日(10日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2.場地申請使用限制:
(1)非營利性活動仍維持全年提供申請使用。
(2)營利性活動每周僅能提供3日申請使用,另週日配合實施之迪化街徒步區則僅供本府主辦及非營利性活動申請使用。
(3)營利攤位之性質需為「在地四大產業」、「藝文展演」或「文化創意產業」以符合在地特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