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藝響空間使用申請

1.「藝響空間」使用申請書。
2.立案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負責人或個人身分證影本。
4.申請公告當年度及前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或個人所得稅申報資料。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60日
2.網路申辦:6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藝響空間申請作業要點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如有空間釋出使得提供申請。
2.每年度之受理申請時間、申請表格及相關說明等事項,將於文化局網站及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另行訂定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