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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歇業事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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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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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 申請函。
2. 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紀錄。
3. 勞工名冊。
4. 委託書。
申請方式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1.網路繳款: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2.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便利商店代收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請(非網路):40日
2.網路申辦:4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
電話:02-27208889轉7015、7016
傳真:02-27596661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東北區
備註
相關連結
勞動局官網-歇業事實認定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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