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承、監造人

1.變更承、監造人申請書4份。
2.審查表。
3.變更前承、監造人拋棄書。(由起造人單獨辦理者免附,但需切結同意完全負責原建築工地所造成公法、私法上之損壞賠償責任,並自行解決與原承、監造人間發生之一切糾紛,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4.申報變更承造人者,應檢附新承造人承受原承造人之一切權利義務應辦事項同意書。
5.申報變更監造人者,檢附新監造人之委託書及新監造人承受原監造人一切權利義務應辦事項同意書。
6.建造(雜項)執照正本。
7.營造業承攬手冊。
8.變更後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當年度參加本市相關公會會員證正本(建築師檢附及格證書)。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請(通案性):4日
2.網路申辦:4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建管處施工科
電話:02-27208889轉8383
傳真:02-27203922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