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執照檔案圖說複列印

一、申請人資格:
1建物所有權人。
2起造人。
3承租人。
4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報備完成者。
5利害關係人需備有證據文件認定有必要提供圖書複印者。

二、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身分證件: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及簽章。
申請人為:
(1)法人者則附公司登記表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及加蓋大小章。
(2)承租人者應併附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3)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者應附公寓大廈任期內變更主任委員核准(備查)公函影本、主任委員身分證影本、及加蓋管委會、主任委員印章。
(4)利害關係人需檢附利害關係存在之相關行政機關或法律爭訟證明文件。
3委託他人申請者:請備委任書、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4權利證件:申請書已填寫建物地址及地號經查所有權人身分無誤者(可免檢附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買賣契約書影本(已達完稅階段)、房屋稅單影本或其他可證明申請資格之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