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文件申請書(基本資料表)。
2.確認文件申請書(電池資料表,各式電池分別填寫)。
3.自律切結聲明。
4.電池外觀式樣清晰照片。
5.汞、鎘含量檢驗報告(含檢驗記錄表及實驗室收件樣品外觀照片)。
6.國外檢測機構為ILAC認證乾電池汞含量檢測實驗室之證明文件(出具國外實驗室檢驗報告者,應檢附)。
7.原確認文件證書。
8.製造國證明(電池本體無標示製造國者,應檢附)。
9.電池產品銷售包裝實體樣本(電池本體上無標示品牌名稱者,應檢附)。
10.補發切結書。
11.申請變更公函(函中請詳述申請變更事項,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