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熱水器承裝業申請營業登記,應取得公司或商業登記,且應於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備具「燃氣熱水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表件申請營業登記:
1.申請書。
2.營業場所證明文件〈若營業場所與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載地址相同時得免附本證明文件;若不同時則應檢附營業場所之所有權證明,如所有權狀、使用執照等,如營業場所之所有人與負責人姓名不同者,應另具所有人之授權書或租賃契約〉。
3.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負責人若使用自然人憑證,經簽章確認後,免付「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4.技術士之名冊、國民身分證及技術士證之影本(逾期者另檢附複訓證明);承裝業負責人具技術士身分者,亦同。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