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聯營公車申請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

1.申請表。
2.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3.契約書副本(土地為租用或借用者應檢附,且該租用或借用年限不得少於2年)。
4.最近3個月內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5.土地複丈成果圖。
6.停車場所位置圖。
7.設置於本市以外之行政轄區者,並應檢附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設置之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60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40日)
2.網路申辦:6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40日)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汽車運輸業停車場設置辦法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大眾運輸科
電話:02-27274168轉8321、8322、8323
傳真:02-27590690
地址: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注意事項:
1.各項證件影本與副本,請蓋公司大小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2.聯絡電話請確實填寫,以利通知補正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