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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分期攤繳5年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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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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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申請表(分期攤繳原因說明,及申請分攤期數)
2.本票(需有一位有完全行為能力之共同發票人)
3.占用人為身心障礙者或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設有戶籍自住。(符合資格者,可打折)
4.84年1月1日以前建築物已占用之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設籍或門牌編釘證明等)
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傳真申辦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
□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22日
2.網路申辦:22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工程配合科
電話:02-23815132分機243、245、308
傳真:02-23893736
地址:10046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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