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申請原址改建、擴充、縮減場地、增減招收人數

1.申請書。
2.原設立許可證書。
3.變更項目及內容。
4.建築物改建、擴充或縮減場地之許可證明文件及建築物樓層配置圖,並標示變更 範圍。
5.消防安全設備機關核發之合格文件及圖說。
6.變更後之室內、外活動空間面積。
7.變更後之房舍用途及面積。
8.學童安置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
免繳納規費
一般申辦(非網路):44日(含建管處12日、消防局12日)
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電話:02-27208889轉6425、6428
傳真:02-81926038
地址: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8樓南區

資料初審之補件日數至多10日;會勘之補件日數至多6日,不計入處理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