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

1.申請書。
2.成績證明及教師推薦證明。
3.獲獎證明。
4.獨立研究成果優異經刊載於具審查機制刊物之具體資料。
5.特殊表現之具體事蹟。
6.申請補助金者,應檢附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推薦其申請之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