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基金會設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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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電話:02-27208889轉6426或6422
傳真:02-27589839
地址: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8樓南區

財團法人法、臺北市財團法人管理規則
網路申辦:9日(網路預約)
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1.其他應備證件如下:
(1)基金會董事若為公務員或教育人員者,應附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同意或核准函影本。
(2)業務推動相關規範,如:獎助辦法、圖書館、博物館的管理原則,圖書館需另附借書辦法等
2.補件日數至多7日,不計入處理時限。

請檢附以下所列文件一式5份
1、申請書。
2、基金會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
3、基金會財產清冊 (設立基金最低金額3,000萬元) 。
4、基金會財產證明(不動產產權證明或捐助存款證明)。
5、捐助承諾書 (含捐助人資料) 。
6、基金會第一屆董(監)事名冊。
7、基金會第一屆董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願任董(監)事同意書。
9、基金會法人及董事印鑑清冊。
10、基金會籌備會議紀錄(含出席人員簽到影印本)。
11、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紀錄(含出席人員簽到影印本)。
12、基金會董(監)事之間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未超過全體董(監)事三分之一之切結書。
13、年度經費預算書。
14、業務計畫及其說明書
15、基金會會址所有權與使用權證明文件 (含房地所有權狀影本與租賃(或借用)契約等) 。
16、基金會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從事教育工作經驗證明。
17、其他,詳如備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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