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如資料齊備臨櫃申辦可申請隨到隨辦。
2.預查名稱無論是否符合規定,均需收取審查費。
3.預查申請案每件申請不得超過5個名稱,依序審核。
4.經營電子遊戲場業,其商號之名稱及營業項目,應列明為電子遊戲場業。
5.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線上申辦請至經濟部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http://onestop.nat.gov.tw)辦理。
6.應備證件除申請書應為正本外,餘得以影本為之。但必要時,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檢附正本。
7. 如需經營輸出入業務者,請注意英文名稱預查、出進口廠商登記相關規定。(相關事項規定請洽經濟部國貿署,電話:02-23510271;經濟部國貿署高雄辦事處,電話:07-2711171分機218。)
8.自取案件時須攜帶商號及負責人印鑑章,亦可自行下載商業登記自取案件收據填妥資料並鈐蓋印鑑,如委託他人代領,受委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商業處櫃檯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後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