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

• 線上申請作業請至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 經濟部商業登記線上申辦系統必須先辦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IC卡」。
• 「工商憑證IC卡」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網址:https://moeacaweb.nat.gov.tw/MoeaeeWeb/apply/apply_1_1.aspx) 。
• 商業所送之申請書件,得以經電子簽章之電子文件為之,並得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址 https://onestop.nat.gov.tw)。商業依網路傳輸方式申請登記後,如改以書面方式辦理變更登記者,應先以經電子簽章之方式提出轉換申請。前項電子簽章,商業限以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簽發之工商憑證為之,自然人限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簽發之自然人憑證為之。

首次使用,請於線上申辦時依指示安裝 " 安全登入元件" ,並 "安裝登入憑證",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下載軟體憑證。
線上申辦需申請人利用下列其中一種憑證加以簽章。
• 負責人的自然人憑證簽章
• 負責人的自然人憑證及工商憑證簽章
• 委託辦理,由代理人使用自然人憑證簽章並檢附委託書辦理。

商業登記紙本送件臨櫃繳費及網路繳費方式
• 臨櫃申請:現金、悠遊卡、信用卡或使用pay.taipei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臺)。
• 線上申請:網路金融帳戶、晶片金融卡、信用卡、Pay.taipei(智慧支付平臺)。

※線上繳費網址
• 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https://onestop.nat.gov.tw/
• Pay.taipei、ATM、網路ATM轉帳
http://www.tcoocweb.gov.taipei/PeopleApply/NewPreLookup

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申請表1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費用詳見備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8小時
(2)臨櫃親自申辦:1小時
2.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2個月(60日)

商業登記法、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商業處登記服務科
電話:02-27208889轉6491、6485
傳真:02-27200056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1.申請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如資料齊備臨櫃申辦可申請隨到隨辦。
2.預查名稱無論是否符合規定,均需收取審查費。
3.【規費】審查費:
(1)親自、郵寄申辦:新臺幣300元。
(2)網路申辦:新臺幣150元。
4.退還規費如以銀行轉帳方式辦理,請於申請書詳填銀行(郵局)分行(支局)名稱、帳號並檢附清晰之存摺影本,轉帳匯費新臺幣30元自所退還規費中扣除。
5.預查申請案每件申請不得超過5個名稱,依序審核。
6.經營電子遊戲場業,其商號之名稱及營業項目,應列明為電子遊戲場業。
7.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線上申辦請至經濟部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onestop.nat.gov.tw)辦理。
8.應備證件除申請書應為正本外,餘得以影本為之。但必要時,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檢附正本。
9.如需經營輸出入業務者,請注意英文名稱預查、出進口廠商登記相關規定。(相關事項規定請洽經濟部國貿署,電話:02-23510271;經濟部國貿署高雄辦事處,電話:07-2711171分機218。)
10.自取案件時須攜帶商號及負責人印鑑章,亦可自行下載商業登記自取案件收據填妥資料並鈐蓋印鑑,如委託他人代領,受委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商業處櫃檯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後領件。
11. 服務櫃檯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號碼機17:15關閉),17:00後不受理隨到隨辦。電話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

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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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傳真申請及繳費
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傳真申請及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