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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復健機構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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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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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申請書1份
2.通知本局之公函
3.機構住民轉介名冊
4.繳還原領開業執照正本
5.機構所屬醫事人員應同時檢附相關文件辦理醫事人員歇業登記
6.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請(非網路):8日
2.網路申辦:8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法規依據
精神衛生法、精神復健機構設立擴充許可及管理辦法
承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衛生局櫃檯(臨櫃申辦)
電話:02-27208889轉2540
地址:111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備註
1. 透過網路申辦者,於所有證件寄達衛生局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期限。
2. 歇業者,原址市招請自行拆除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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