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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復健機構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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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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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申請書1份
2.通知本局之公函
3.機構住民轉介名冊
4.繳還原領開業執照正本
5.機構所屬醫事人員應同時檢附相關文件辦理醫事人員歇業登記
6.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 □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 □金融機構匯款 □信用卡
□郵政劃撥 □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 □電話繳款 □悠遊卡
■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請(非網路):5日
2.網路申辦:5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衛生局櫃檯(臨櫃申辦)
電話:02-27208889轉2540
地址:111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備註
1. 透過網路申辦者,於所有證件寄達衛生局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期限。
2. 歇業者,原址市招請自行拆除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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