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臺北市文化海報張貼申請

1.申請書。
2.資格證明文件(演藝團體登記證、藝文相關法人組織立案證明或國片資格認定證明影本,政府部門免附)。
3.申請張貼之海報(30張為限)。

逕向本局委託單位申請(委託單位請參考「文化局官網」或「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公告)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文化局文化資源科
電話:02-27208889轉3666
傳真:02-27236464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1.第一檔期(每月1-15日):欲張貼檔期之前月20-25日送件(25日下午5點前送達);第二檔期(每月16-31日):欲張貼檔期之當月5-10日送件(10日下午5點前送達)。
2.申請案件一經核可,即以申請書上填寫之資料為主,申請單位不得要求另作修改,且概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