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臺北市文化海報張貼申請

本案開放線上受理申請,惟仍請填妥申請書(書表下載區),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演藝團體登記證、藝文相關法人組織立案證明或國片資格認定證明影本,政府部門免附),及海報(最多30張),紙本依限親送或寄送至本局委託廠商:
收件人:好視音活動整合有限公司 王恆傑先生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649-9號7樓 AA111
電話:02-2689-0101(王先生)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海報張貼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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