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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補助新創團隊海外參與創業計畫」補助案變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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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3/04/20至2023/05/24)
案件說明
112年度補助計畫公告事項:
(1)受理申請期間:112年4月20日至5月24日。
(2)補助赴海外執行計畫期間:112年4月20日至12月20日。
應備證件
1.變更申請書。
2.變更後團隊營運計畫書。
3.變更後團隊出國計畫書。
4.經費支出明細表(變更後)。
5.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證明書及設立登記表影本。
6.團員之員工勞保紀錄證明或僱傭契約影本。
7.其他經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指定之相關文件。
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20日
2.網路申辦:2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法規依據
臺北市補助新創團隊海外參與創業計畫申請須知
承辦單位
產業發展局工商服務科
電話:02-27208889轉6498、1431、4542、6567
傳真:02-27596577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備註
1.補助案變更內容以不影響原補助目的為原則,經本局核定補助之新創團隊最遲應於補助案開始執行前20日,依實際需求檢送申請變更應備證件(含電子檔)。
2.補助案變更應備證件之紙張大小,以A4尺寸為原則,並依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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