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期間:全年度(1月至12月)至經費用罄截止,相關資訊將於衛生局網站公告。
2.資格條件:
(1)補助對象:國內醫學中心、全國性之醫藥衛生相關學(協)會、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所、醫藥衛生研究機構及醫藥衛生有關之公益法人
(2)條件:會議需於本市舉行,所邀參與國家須為三國以上(含地主國),且與會外籍講員人數須占會議全體講員人數四分之一以上,另會議主題不得與同一年度內其他主題近似或重複,且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對本局公共衛生政策之推動有助益者、對提升本市醫藥水準有助益者、對促進本局與國內外有關機關(構)之交流合作有助益者、對促進本局或所屬機關人才之培育有助益者
3.審查方式:書面(電子文件)審查
4.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每次新臺幣1萬元整,惟同一對象同一年度不得逾2萬元整
5.補助經費項目:印刷費
6.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每年度共計新臺幣14萬元整,惟本案申請額度有限,若當年度額度已用罄,恕不受理後續申請作業,申請額度相關資訊將公告於衛生局網站(https://reurl.cc/5dvnbn)
7.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同法)第2條及第3條之情形,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書表下載附件)。為避免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補助案件申請流程中,因違反同法第14條相關規定遭裁罰,申請單位之申請人如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時,應依人數主動揭露身分填寫並提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非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仍應填寫並提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1份(請補助對象安心向機關申請,並看監察院製作「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宣導動畫短片,點閱路徑:https://reurl.cc/V8aO2A,或於YouTube搜尋「五分鐘,懂利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