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

1.申請人存摺影本。
2.承訓單位課程表(須經承訓機構核章)。
3.經承訓機構核章之結業證書、合格結業相關證明或出席紀錄。
4.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核准之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函影本(請承訓機構協助提供)。
5.受訓學員訓練生活津貼補助費印領清冊影本(請承訓機構協助提供)。

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5日
2.網路申辦:15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 (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原民會經濟建設組
電話: 02-27208889分機2013
傳真: 02-27205996
地址: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1.戶籍資料由本會透過政府資料整合平臺查詢。
2.須設籍本市滿四個月之原住民。
3.符合「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並推介參訓,或經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職業訓練單位甄選錄訓,得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4.職業訓練結訓之日起二個月內,備妥應檢附之文件,逕向本會申請補助款。
5.本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申請人於同年度內申請本補助者,其補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