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

1.申請書。
2.綜合評估報告書全卷影本、診斷證明書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首次申請或
有效期限屆滿時,須檢附)。
3.申請人郵局存摺影本、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影本或悠遊付收款碼頁面(首次申請或
變更時須檢附)。
4.申請「交通補助費」須檢附下列文件之一:
(1)就醫治療紀錄(療育單位提供之治療紀錄單、紀錄卡等),若為影本須加蓋療育單位戳章或治療師職名章,並註明療育項目、療育日期。
(2)本局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交通補助費」治療紀錄單。
5.申請「療育訓練費」須另檢附早期療育訓練費用收據正本或副本,並須註明單月金額、療育項目、療育日期。
6.其他證明文件。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1日
2.網路申辦:1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電話:02-27208889轉6972-6974
傳真:02-27206498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8樓

補助申請受理期間
申請月份申請期間申請月份申請期間
1月2/1-4/30截止
7月
8/1-10/31截止
2月3/1-5/31截止
8月
9/1-11/30截止
3月4/1-6/30截止
9月
10/1-12/31截止
4月5/1-7/31截止
10月
11/1-1/31截止
5月6/1-8/31截止
11月
12/1-2/28截止
6月7/1-9/30截止
12月
隔年1/1-3/31截止

1.上傳附件須以正本掃描,並請詳實填寫、勾選並核章,未依規定填寫者不予補助。
2.經查證有偽造或冒用情形,將依法究辦。
3.申請「療育訓練費」,不得再申請同一療育單位相同療育項目之「交通補助費」。
4.本補助與本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之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補助僅擇一領取。
5.已申請且獲本局核定本補助之月份,不得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