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稱變更: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
(2)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事項表2份。(其印鑑欄內應蓋妥公司或商業之新、舊印鑑)。
(3)繳回原領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技術員、技工工作證。(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4)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5)負責人、技術員、技工最近6個月1吋照片各1張。(負責人兼技術員或技工者需加附1張)
(6)技術員資格證件正、影本1份。(畢業證書或考試及格證,正本驗畢歸還。)
(7)技工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技工考驗合格書或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技術士證,正本驗畢歸還)
(8)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2.更換公司或合夥組織負責人: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
(2)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事項表2份。(蓋妥原印鑑章)
(3)自來水管承裝商人員明細表1份。
(4)繳回原領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5)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6)負責人最近6個月1吋照片2張。(1張貼於事項表暨人員明細表另1張背面寫上姓名,製作工作證及工程手冊用)
(7)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1份。
(8)技術員、技工本人出具予公司之受聘僱同意書正本各1份。
(9)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3.資本額變更: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
(2)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事項表2份。(蓋妥原印鑑章)
(3)繳回原領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如遺失以切結書替代)
(4)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5)負責人最近6個月1吋照片1張。(製作工程手冊用)
(6)臺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
4.在所在地之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遷移地址者: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
(2)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事項表2份。(蓋妥原印鑑章)
(3)繳回原領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如遺失以切結書替代)
(4)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5)負責人最近6個月1吋照片1張。(製作工程手冊用)
(6)臺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