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滿65歲以上者,但其申請同住之配偶不在此限。
(2)現設籍於臺北市者。但歸國僑胞不在此限。
(3)健康狀態足以自理生活者。
※進住者須體檢資料完整無傳染性疾病,且經中心人員評估巴氏量表應達90分以上、簡易心智狀態問卷調查表(SPMSQ)達7或8分以上。另視需要輔以簡易心智量表(MMSE)評估達24分以上。
| 候缺登記 | 選擇房型 |
單人 | 單人輪序 | 長青單人房型 |
夫妻 | 雙人輪序 | 長青夫妻房型 |
三等親之親屬共住 | 雙人輪序 | 松柏雙人房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