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中正廳使用 |
中山堂管理所業務組
電話:02-23813137轉103
傳真:02-23813317
地址:10042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團隊開放使用時間請依照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辦理。

附件
一、計費方式:
中正廳場地使用時段為:
09:00-12:00上午時段
13:00-17:00下午時段
18:00-22:00晚間時段
使用休息時間(輔助時段)之認定,以是否需動用舞台、燈光、音響各項設備或人員為基準;為符合勞動法規相關規定,若申請人使用輔助時段工作,需與本所技術人員協調彈性調整工作期程,以確保雙方人員仍有完整休息時間(60分鐘)。
各時段場地租借使用費詳見附件「臺北市中山堂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

二、收費方式:
取得檔期單位簽約時須繳納場租預定金(總場租5成)及場地保證金30,000元〈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加收保證金5,000元〉,使用場地前30日應支付餘款;經本所確認使用後無場地及設備毀損情事,保證金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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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納人數:1100
坪數:491
場地設備:一、劇場專業設備:含舞臺懸吊系統、燈光系統、音響系統等專業設備。 二、其他設施:含演員化妝室空間。 詳請請參考附件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網站。
一、舉辦活動以表演藝術為主,不受理申請放映商業電影或舉辦與表演藝術無關之集會、晚會、典禮、講演及其他類似活動。
二、申請使用中正廳,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個人:年滿二十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或領有中華民國工作許可證之外國人。
(二)機關、學校、立案法人或團體。
三、席位1,100席,每場演出及工作人數以200人為限。
四、使用本廳錄音、錄影、影視拍攝者,視同正式演出,按演出時段收費。
五、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免繳使用費、保證金及其他費用。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備文擔任活動共同主辦、合辦者,得免收取場地使用費。

附件
公車
捷運西門站:9、12、202、205、223、246、1821、1820、1825、252、253、212 衡陽路:18、20、222、237、257、263、513、621、651、653、835、938 寶慶路: 9、18、20、49、206、222、638、637、245、247、263、513

捷運
捷運西門站第5號出口(樓梯)或4號出口(電扶梯)步行至正門約3分鐘

停車資訊
收費停車場 歐特儀中山堂地下停車場 (一)周一至周五:8:00-20:00計時40元,20:00-8:00計時10元。 (二)星期六、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與民俗節日:10:00-20:00計時40元,20:00-10:00計時10元。 註: 1. 請由重慶南路往總統府方向行駛至武昌街口右轉入停車場;由衡陽路行駛之車輛,行至博愛路口時右轉,至武昌街時再左轉至地下停車場。 2. 本停車場由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委託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停車費率及收費時間如有變更,以現場公告為準,洽詢電話(02)2331-3945。 3. 本場限高1.7公尺,無電梯。

線上申辦為主
1.每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受理申請次年度檔期,檔期、收費標準及表格等資料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下載或查詢。
2.每年零星檔期公告預計於1月及6月開放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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