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空調系統、冷凍(藏)庫補助申請書。
2.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申請者與電費單用戶名不同者,須另出具租賃契約影本,或足資證明使用之文件,設備設置地址應與用電地址相同)。
4.施工或銷售廠商估價單。
5.申請冷凍(藏)庫補助須檢附合法建物證明之文件。
6.申請冷凍(藏)庫補助申請項目至少須包含冷凝主機設備,且限採用變頻控制之高能效壓縮機,不包含定頻壓縮機加裝外掛式變頻器。
7.申請冷凍(藏)庫補助須檢附施工前之用電情形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