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中央空調系統、冷凍(藏)庫申請

1.補助要點公告事項:
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補助總預算額度申請額滿為止。
2.受理收件方式:
臨櫃: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服務業汰換補助櫃台」(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受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1.中央空調系統、冷凍(藏)庫補助申請書。
2.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申請者與電費單用戶名不同者,須另出具租賃契約影本,或足資證明使用之文件,設備設置地址應與用電地址相同)。
4.施工或銷售廠商估價單。
5.申請冷凍(藏)庫補助須檢附合法建物證明之文件。
6.申請冷凍(藏)庫補助申請項目至少須包含冷凝主機設備,且限採用變頻控制之高能效壓縮機,不包含定頻壓縮機加裝外掛式變頻器。
7.申請冷凍(藏)庫補助須檢附施工前之用電情形紀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31日
2.網路申辦:31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要點
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
電話:02-27208889轉1333
傳真:02-23453938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受理期限依當年度公告受理申請期限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