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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臺北市演藝團體解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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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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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5/04/06至2099/01/01)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登記證正本。
3.財產狀況及處分清冊。
4.歷年之年度會計決算書(含資產負債表或損益平衡表)。
5.申請解散當年度及前2年度之會計憑證。
申請方式
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2.網路申辦:3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法規依據
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演藝團體設立變更及解散登記辦法
承辦單位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52
傳真:02-27252676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備註
1.操作流程:https://reurl.cc/bGvKaX。
2.應備證件第1項:請下載書表範本使用。
3.應備證件第2、5項:請寄正本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藝術發展科」。會計憑證審核後寄回。
4.應備證件第4項:如有多項檔案請合併為一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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