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查閱、複製、證明

• 線上申請作業請至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 經濟部商業登記線上申辦系統必須先辦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IC卡」。
• 「工商憑證IC卡」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網址:https://moeacaweb.nat.gov.tw/MoeaeeWeb/apply/apply_1_1.aspx) 。
• 商業所送之申請書件,得以經電子簽章之電子文件為之,並得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址 https://onestop.nat.gov.tw)。商業依網路傳輸方式申請登記後,如改以書面方式辦理變更登記者,應先以經電子簽章之方式提出轉換申請。前項電子簽章,商業限以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簽發之工商憑證為之,自然人限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簽發之自然人憑證為之。

首次使用,請於線上申辦時依指示安裝 " 安全登入元件" ,並 "安裝登入憑證",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下載軟體憑證。
線上申辦需申請人利用下列其中一種憑證加以簽章。
• 工商憑證簽章
• 自然人憑證簽章
• 委託辦理,由代理人使用自然人憑證簽章並檢附委託書辦理。

※繳費說明:
商業登記紙本送件臨櫃繳費及網路繳費方式
• 臨櫃申請:現金、悠遊卡、信用卡或使用pay.taipei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臺)。
• 線上申請:網路金融帳戶、晶片金融卡、信用卡、Pay.taipei(智慧支付平臺)及繳費。

※線上繳費網址
• 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https://onestop.nat.gov.tw/
• Pay.taipei、ATM、網路ATM轉帳
http://www.tcoocweb.gov.taipei/PeopleApply/NewFormCopy

1.商業登記查閱、複製、證明申請書1份。
2.申請人身分證1份。
3.如屬利害關係人,應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1份。
4.查閱商業登記文件:每件新臺幣300元。查閱時間超過2小時者,每增加1小時,加收100元;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查閱後申請複製商業登記文件者,每份10元。僅申請提供複製商業登記之文件,而不申請查閱者,每份10元;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40元。
5.申請以列印輸出、電子郵件傳送、或自備之電子儲存媒體離線交付等形式,提供或傳輸一定條件或範圍之商業網站公示資料,每一商業或每一分支機構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元。前項情形,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40元。
6.商業登記事項之證明規費:1份新臺幣300元,同次申請相同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0元。
7.申請核發商業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證明書應附文件如下:
(1)英文證明書申請書。
(2)規費:每份新臺幣300元,同次申請相同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0元。
8.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應附具委託書1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抬頭請註明「臺北市商業處」)□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3日
(2)臨櫃親自申辦:0.125日(1小時)
2.網路申辦:3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商業處登記服務科
電話:02-27208889轉6491、6485
傳真:02-27200056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服務櫃檯作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17:00後不受理隨到隨辦。
*電話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

1.申請商業登記查閱、複製、證明如資料齊備臨櫃申辦可申請隨到隨辦。
2.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如法院開庭通知書、判決書、起訴狀、合夥契約書、支票、退票證明文件、持票理由書、鑑定書、機關團體證明文件等。至於二聯式發票、三聯式發票、銷貨單、出貨單、收據等則不屬於足以證明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3.商業登記查閱、複製、證明線上申辦請至經濟部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onestop.nat.gov.tw)辦理。
4.網路申辦限申請本商業之查閱、複製、證明(含英文證明書),並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辦理,申請複製他商業之文件、查閱應檢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1份。
5.應備證件除申請書應為正本外,餘得以影本為之。但必要時,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檢附正本。
6.商業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譯本,請提供儲存之電子檔。
7.營業項目英文譯名請至經濟部網站(網址
http://gcis.nat.gov.tw/cod/searchAction.do?method=search)
「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全文查詢項下查詢。
8.自取案件時須攜帶商號及負責人印鑑章,亦可自行下載商業登記自取案件收據填妥資料並鈐蓋印鑑,如委託他人代領,受委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商業處櫃檯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後領件。

商業查閱/複製/證明傳真申請及繳費
商業查閱/複製/證明傳真申請及繳費

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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