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登記查閱、複製、證明申請書1份。
2.申請人身分證1份。
3.如屬利害關係人,應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1份。
4.查閱商業登記文件:每件新臺幣300元。查閱時間超過2小時者,每增加1小時,加收100元;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查閱後申請複製商業登記文件者,每份10元。僅申請提供複製商業登記之文件,而不申請查閱者,每份10元;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40元。
5.申請以列印輸出、電子郵件傳送、或自備之電子儲存媒體離線交付等形式,提供或傳輸一定條件或範圍之商業網站公示資料,每一商業或每一分支機構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元。前項情形,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40元。
6.商業登記事項之證明規費:1份新臺幣300元,同次申請相同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0元。
7.申請核發商業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證明書應附文件如下:
(1)英文證明書申請書。
(2)規費:每份新臺幣300元,同次申請相同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0元。
8.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應附具委託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