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查閱、複製、證明

1.商業登記查閱、複製、證明申請書1份。
2.申請人身分證1份。
3.如屬利害關係人,應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1份。
4.查閱商業登記文件:每件新臺幣300元。查閱時間超過2小時者,每增加1小時,加收100元;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查閱後申請複製商業登記文件者,每份10元。僅申請提供複製商業登記之文件,而不申請查閱者,每份10元;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40元。
5.申請以列印輸出、電子郵件傳送、或自備之電子儲存媒體離線交付等形式,提供或傳輸一定條件或範圍之商業網站公示資料,每一商業或每一分支機構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元。前項情形,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40元。
6.商業登記事項之證明規費:1份新臺幣300元,同次申請相同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0元。
7.申請核發商業登記基本資料英文證明書應附文件如下:
(1)英文證明書申請書。
(2)規費:每份新臺幣300元,同次申請相同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規費新臺幣100元。
8.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應附具委託書1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抬頭請註明「臺北市商業處」)□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3日
(2)臨櫃親自申辦:0.125日(1小時)
2.網路申辦:3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商業處登記服務科
電話:02-27208889轉6491、6485
傳真:02-27200056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服務櫃檯作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17:00後不受理隨到隨辦。
*電話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

1.申請商業登記查閱、複製、證明如資料齊備臨櫃申辦可申請隨到隨辦。
2.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如法院開庭通知書、判決書、起訴狀、合夥契約書、支票、退票證明文件、持票理由書、鑑定書、機關團體證明文件等。至於二聯式發票、三聯式發票、銷貨單、出貨單、收據等則不屬於足以證明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3.商業登記查閱、複製、證明線上申辦請至經濟部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http://onestop.nat.gov.tw)辦理。
4.網路申辦限申請本商業之查閱、複製、證明(含英文證明書),並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辦理,申請複製他商業之文件、查閱應檢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1份。
5.應備證件除申請書應為正本外,餘得以影本為之。但必要時,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檢附正本。
6.營業項目英文譯名請至經濟部網站 (網址http://gcis.nat.gov.tw/cod/searchAction.do?method=search)
「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全文查詢項下查詢。
7.自取案件時須攜帶商號及負責人印鑑章,亦可自行下載商業登記自取案件收據填妥資料並鈐蓋印鑑,如委託他人代領,受委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商業處櫃檯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後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