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文化創意產業永續補助計畫變更

1.書函。
2.變更後相關文件。

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無
2.網路申辦:4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3521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經核定補助之申請案,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若因故無法履行,受補助者應於計畫辦理至少10日前於函報本局提出具體理由申請。因不可歸責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如天災、戰爭、暴亂、禁運、政府法令限制等),致未能依計畫內容執行或履行時,則不在此限,本局得就補助案前期已執行產生之經費核定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