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公園使用申請(營利性活動)

1.場地使用申請表。
2.活動企畫暨安全計畫書。
3.營利行為展售活動資料表。
4.營利行為展售審核表。
5.申請人或負責人存摺影本。
6.申請人為個人者請附身分證影本;申請人為法人、公司或團體請附負責人與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但機關、學校免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0日
2.網路申辦:1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