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創新職場實習補助

1.第一階段(申請):
(1) 實習單位申請表。
(2) 實習單位聘用實習青年資料表。
(3) 實習青年身分證正、面影本。
(4) 實習青年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 其他指定之文件。
2.第二階段(核撥):
(1) 實習指導紀錄表。
(2) 實習單位領據暨申請清冊。
(3) 企業/單位存摺封面影本表。
(4) 實習青年清冊。
(5) 實習期間之出勤紀錄表(影本)。
(6) 薪資轉帳證明。
(7) 勞保/就保/災保投保及勞退提繳證明。
(8) 其他指定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第一階段(申請):17日
(2)第二階段(核銷):17日
2.網路申辦:
(1)第一階段(申請):1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2)第二階段(核撥):1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臺北青年職涯中心
(02)2395-8567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職涯支援科
(02)2351-4078#1312

1. 第一階段申請注意事項:實習單位須先申請,並繳交實習單位申請表,經由本局核准後,實習單位可自行面試及錄取實習青年,並於完成進用後15個日曆天內繳交實習單位聘用實習青年資料表。
2. 第二階段核銷注意事項:實習單位得按月(進用每位實習青年至少滿30個日曆天)或一次(進用每位實習青年至多6個月)請領實習指導費,於達成申請要件提出申請,以申請表送達本局之日為申請日,當年度最後申請日應為11月1日(遇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前,已逾申請期間者,本局不予受理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