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動物收容處所補助申請

1.補助申請
(1)申請書。
(2)收容處所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足資證明其為申請人之負責人、代表人或其指定之人之文件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一般案件:30日(2)特殊案件:60日
2.網路申辦:(1)一般案件:30日(2)特殊案件:6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民間動物收容處所設置許可及補助辦法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物收容組
電話:02-87913254
傳真:02-27913867
地址:114044臺北市內湖區安美街191號

1.需擇期現場勘驗。
2.土地登記謄本、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建築物登記謄本及使用執照可由申請人提供相關地段地號資料,由本處透過網路逕向主管機關擷取。
3.使用網路申辦者,應備證件為影本者,上傳掃描檔;若為正本者則請郵寄至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物收容組收。
4.特殊案件:涉及2次以上會勘,或跨機關協助審查等內容繁複者,處理時限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