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稅籍異動即時通

1.臨櫃申辦
(1)申請書正本。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A.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B.公司行號:變更事項登記表、公司設立核准函、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等。
C.法人或寺廟:法人或寺廟登記證明文件、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身分證明文件。
D.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者,除檢附上述(a)~(c)證明文件外,應另檢附法定代 理證明文件。
2.網路申辦
以已註冊之台北通、行動自然人憑證、實體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臺北市校園單一身分驗證或手機電信驗證,線上填寫申請書。

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5日
2.網路申辦: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層轉核釋或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作業要點
服務說明:
本項服務一經生效,申請人於本市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案件時(都市更新案件除外),系統自動依申請選擇方式通知。(申報人有2人以上,如僅其中1位申請本服務,則僅通知該申請人。)
本項服務會寄發電子郵件驗證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線上申請案件請於15分鐘內至電子信箱點選驗證信,臨櫃案件請於3天內至電子信箱點選驗證信,需驗證成功始完成申請。如逾期或驗證失敗視同未完成申請,請重新申請並完成驗證。
所填寫統一編號僅供本項服務作業使用,所填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應以申請人持有為主,以利正確接收通知。
申請人於申請本項服務後,若通知方式、資料內容有變更,應再申請資料變更,以利本項服務之通知。嗣後申請人如已死亡,本處得逕行終止本項服務。
免責聲明:
本項服務純屬便民措施,非法定業務,運用自動化系統發送通知訊息供不動產移轉案件申報人參考,若因系統異常、申請資料填寫錯誤或資料變更未申請異動致無法順利通知,敬請見諒。
本項服務不具法律效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土地及建物管轄之分處諮詢。如移轉案件涉有民事糾紛,或刑法不法問題(如詐欺或變造、偽造),建議可循相關法律途徑主張權利或解決爭議。
本項服務如因網路中斷或系統故障等現象,造成申請人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或其他損失等情形,對於申請人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本項服務之作業程序及項目如有異動,將公布於本處官網,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