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路申辦:於本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檢附上開文件(可以照片、掃描檔案等形式上傳,建議採PDF檔案,且務必清晰可辨識),經機關審核後,於系統回復申請結果。
2.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年齡為40歲(含)以下生理女性,且需經由腫瘤科醫師(或癌症專科醫師)認定個案因罹癌須治療而影響生育功能者。
3.補助項目及額度:每案最高補助3萬2,000元:
(1)凍卵療程:2萬元,終身補助1次。
(2)保存費:每年申請1次為限,每次最高補助3,000元,最多補助4年,計1萬2,000元。
(3)非接受本局凍卵療程補助而凍卵者,不得申請保存費補助。
4.療程完成超過6個月(僅申請保存費為繳款後6個月)始申請者,不予補助。
5.補助方案查詢連結:https://health.gov.taipei/cp.aspx?n=B9E2BC16F7EB04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