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降設備停用申請

1.昇降設備停用申報切結書
2.昇降設備停用基本資料表(含表列現況照片)
3.圖說(於原使用執照核准圖說影本註明申請停用昇降設備之位置)
4.昇降設備所屬權利範圍依實際狀況擇一檢附:
(1)共有部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紀錄(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辦理)
(2)專有部分:設備所有人同意停用證明(含設備所有人產權證明)

郵寄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5日
2.網路申辦: 1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建築法、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建管處營建科
電話:02-27208889轉8415、8409
傳真:02-2722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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