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等關聯資料

1.申請書正本(含委託書)。
2.國民身分證正本。
3.印章或簽名。
4.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1)依人工生殖法者,應出具醫療機構證明書;或衛生主管機關出具之人工生殖子女證明書。
(2)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者,應出具醫療機構之證明書。
(3)依法律得代為申請繼承登記之證明文件及辦理繼承相關證明文件。
(4)依法院要求者,應有法院通知、函文或其他證明文件。
(5)依其他法律規定者,應有主管機關確認之證明文件。
5.委託書正本或授權書正本。(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1)申請人在國內者,應事先填妥委託書後,交由受委託人辦理。
(2)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委託書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並註明申請份數。
(3)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6.規費:第1份每張30元,申請2份以上第2份起每張15元。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9日
2.網路申辦: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2日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 本案需7個工作日,依日曆天計9天為准駁,領件日期(依需要查證親等關係人數、複雜程度及資料錯誤更正時間及戶政事務所現有案件數依序製作)由戶政事務所另行通知取件
2.預約申請,申請人仍須臨櫃辦理,並繳驗相關應備證件。
3.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