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專戶

1.申請表。
2.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請(非網路):8日
2.網路申辦:8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社會救助法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電話:02-27597725轉1609-1613
傳真:02-27208889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樓

申請人若有被法院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傳繳或執行或帳戶為警示帳戶者,可檢附債務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法院強制執行命令、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帳戶遭強制執行之交易明細、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書面查詢結果等),以上證明文件非必要,如申請人無法檢附前述文件請於申請表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