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成功祝福金申請

1. 申請書。
2. 身分證。
3. 存摺影本。
4. 政府機關所屬就業服務單位轉介就業成功之證明文件。
5. 公司核發第一個月薪資證明。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 □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 □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 □悠遊卡 ■其他(免費)

1. 一般申辦(非網路):16日
2. 網路申辦:16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 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 須層轉核釋:無



1. 收件單位:本處各分處;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單位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松隆分處 02-27683683 02-27664747 10505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88號2樓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古亭分處 02-23278858 02-23435089 100027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1段59號地下1樓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龍山分處 02-23367197 02-23367187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5樓之1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大同分處 02-25963402 02-25993411 103026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5樓之1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中山分處 02-25116701 02-25418521 104001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6樓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景美分處 02-29311807 02-29334418 116052臺北市文山區景文街106-1號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士林分處 02-28819746 02-28833733 11101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1樓
2. 承辦單位:本處業務組。電話:02-25629862,分機31。地址:104001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6樓。


1. 申請時間:1月1日起至12月10日(以公告為準)。
2. 申請資格:
(1) 凡本處質借客戶本人經由政府機關所屬就業服務單位轉介求職成功,並於領取第1個月薪資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2) 領薪日前6個月,累計質借金額平均每月達3萬元以上者。(每年僅限申請1次、每人終身累計最多3次)。
3. 網路申辦者,請於提出申請後7日內至各分處完成薪資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逾期恕不受理,並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