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憑證

1.申請(親辦)
(1)身分證正本。
(2)申請書正本。
(3)E-Mail信箱。
2.停用或復用
(1)身分證正本。
(2)委託書正本(委託代辦適用)。
3.展期或內容修改
(1)身分證正本。
(2)委託書正本(委託代辦適用)。
(3)憑證 IC卡。
4.廢止(親辦)
(1)身分證正本。

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免繳納規費(停用或復用、展期或內容修改、廢止自然人憑證)■須繳納規費(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小時
2.網路申辦: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2日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自然人憑證核發及管理作業要點
1.憑證之「申請」與「廢止」2項需親辦:
(1)憑證之「申請」:申請人須年滿18歲且必須本人親自辦理(自然人憑證等同網路身分證,當事人需至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不可委託辦理;即便當事人在國外,也不可授權辦理)。
(2)憑證之「廢止」:申請人親赴就近之申辦櫃檯,表明欲廢止自然人憑證IC卡並繳驗身分證。
2.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於上班時間申請或補領自然人憑證可當場領取自然人憑證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