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文山、士林、北投公民會館會議場地使用申請

1. 申請書1份
2. 身分證明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書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 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2. 網路申辦:3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 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公民會館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1. 本案接受申請之會議場地如下:
    (1)中山公民會館 (2樓會議室、3樓會議室)
    (2)文山公民會館(舊館)
    (3)士林公民會館(202、203、301教室、半戶外表演場)
    (4)北投公民會館(戶外場地)
2. 使用前通知繳費;費用繳交後始生效。
3. 收費標準請詳見「臺北市中山、文山、士林、北投公民會館場地收費基準」及其附表。
4. 非全年度開放申請,每年依下列時間公告受理開放檔期之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臺北市中山、文山、士林、北投區公所網站及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
    (1)每年11月起:開放登記次年1至3月。
    (2)每年2月起:開放登記當年4至6月。
    (3)每年5月起:開放登記當年7至9月。
    (4)每年8月起:開放登記當年10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