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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臺北市地方稅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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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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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之復查申請書。
2.繳款書正本或繳款書收據聯影本。
3.相關證明文件。
4.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請檢附申請人、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及雙方蓋章之委託書。
申請方式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2個月(60日)
2.網路申辦:2個月(6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法務科
電話:02-23949211
傳真:02-23948519
地址:100009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之2號
備註
有關處理時限,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公同共有人最後得申請復查之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二個月內,就分別申請之數宗復查合併決定,故在申請人之其他公同共有人最後得申請復查期間屆滿前之期間,不計入2個月處理時限內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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