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住宅社區及非營利法人創能儲能及節能補助申請

申請補助計畫書1份,應包含下列申請文件:
1.基本資料。
2.經費需求概算表(應含設備購置廠商報價單)。
3.住宅須提供建築物謄本或房屋所有權狀證明影本/社區管委會立案登記證書。
4.社區請提供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文件(決議事項包含同意設置本計畫裝置)/ 非營利法人須提供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決議文件(決議事項包含同意設置本計畫裝置)。
5.無法提供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文件之公寓或大廈,則須提供全體住戶三分之二同意書,設備設置於公寓大廈頂樓者應另附頂樓住戶同意書(如非營利法人設置於公寓大廈者,比照辦理)。
6.住宅/社區創能儲能及節能補助經費切結書。
7.執行計畫。
8.符合本計畫第柒點之設備條件文件。
9.住宅/社區公共用電最近6個月任一期電費單影本(用電類型須屬於「非營業」類用電,系統設置地址應與用電地址相同;社區部分需包含所有公共用電電號)。
10.調閱用電資料同意書。
11.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
12.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函/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許可函。
13.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同意備查函。

臨櫃親自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一般案件:30日(2)特殊案件:50日
2.網路申辦:(1)一般案件:30日(2)特殊案件:5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住宅社區創能儲能及節能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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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氣候變遷管理科
電話: 02-27203971;02-27208889分機1118
傳真: 02-27206096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北區



1.網路申辦(非全程式),僅為網路提送申請人基本資料,申請補助計畫申請表應以郵寄或親送方式申辦,並請依序裝訂成冊。
2.本項補助之受理期限及補助名額限制,依當年度公告計畫而定。
3.申請人應俟本局核定補助計畫書後,始得依核定計畫進行相關設備設置;申請人補助計畫書未獲本局核定而自行提前設置、或未經本局同意而擅自變更已核定補助計畫書內容施作者,日後如遭損失或影響本局對其之補助金額者,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申請人不得向本局要求賠償、補償、維持或增加補助,本局並得視違規變更情形覈實檢討減少或取消補助經費金額,申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