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精進計畫-臨時攤販集中場及納管專案管理攤販聚集區查驗申請

1.特色攤位改造類:
(1)查驗申請書。
(2)同意書。
(3)支出憑證(於查驗通過後檢附)。
(4)領據(於查驗通過後檢附)。
2.營造整體意象類:
(1)執行成果查驗申請書。
(2)細部執行計畫成果報告(含執行成果照片)。
(3)同意書。
(4)支出憑證(於查驗通過後檢附)。
(5)領據(於查驗通過後檢附)。
3.提升市集服務類:
(1)執行成果查驗申請書。
(2)細部執行計畫成果報告(含執行成果照片)。
(3)同意書。
(4)支出憑證(於查驗通過後檢附)。
(5)領據(於查驗通過後檢附)。
4.優化營業環境類:
(1)執行成果查驗申請書。
(2)細部執行計畫成果報告(含執行成果照片)。
(3)同意書。
(4)另申請攤位設備(編號1、3、4)之個別攤(鋪)位應提交附件2-4:個攤成果查驗申請表。
(5)支出憑證(於查驗通過後檢附)。
(6)領據(於查驗通過後檢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4日
2.網路申辦:14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市場處攤販科
電話:02-25505220轉2425
傳真:02-25586817
地址:103012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1.查驗申請共分4類:(1)特色攤位改造類。(2)營造整體意象類。(3)提升市集服務類。(4)優化營業環境類。
2.依據「臺北市攤販補助計畫申請須知」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期間及應備文件,由本處以當年度市集精進計畫公告之。
3.受理申請期間為補助公告日起至申請截止日(申請截止日依公告之市集精進計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