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給付(資格認定)-失業再認定

1. 2次以上之求職紀錄。
2. 就業服務站核發之失業給付收執聯。
3. 國民身分證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驗畢歸還)。
4. 欲變更扶養眷屬者,檢附扶養眷屬戶口名簿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一般案件:10日
(2)特殊案件:25日
2.網路申辦:
(1)一般案件:1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2)特殊案件:2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35日

各承辦單位;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單位 電話 傳真 地址
就業促進課 02-23085231 02-23085396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艋舺就業服務站 02-23085231 02-23085352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3樓
北投就業服務站 02-28981819 02-28981512
112023臺北市新市街30號5樓
西門就業服務站 02-23813344 02-23719805
108001臺北市峨眉街81號
信義就業服務站 02-27293138 02-27294758
110038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8樓
景美就業服務站 02-89315334 02-89315333
116052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393號2樓
南港東明青銀就業服務站 02-27400922 02-27403955
115028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2段60巷19號1樓及2樓
內湖就業服務站 02-27900399 02-27901030
114020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99號7樓

1.線上申請失業(再)認定,請於「台灣就業通」網站
(https://www.taiwanjobs.gov.tw/)點擊【找工作/會員中心/線上申請作業/失業給付線上申請】填寫及上傳相關資料後,(主動)於上班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聯繫約定視訊,已出境者,不適用視訊辦理之方式(不符「應親自辦理」規定)。
2.申請日期以申請人實際親自辦理(臨櫃或視訊)之日起算 (而非填表日或送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