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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環境教育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環境教育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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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4/07/08至2024/07/15)
應備證件
1.申請補助公文。
2.補助計畫申請表。
3.補助計畫工作計畫書及電子檔。
4.民間團體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須與政府登記立案之正式名稱相符並蓋有印信)。
申請方式
網路申辦(全程式)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75日
2.網路申辦:7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企劃科
電話: 02-27208889轉1778
傳真: 02-27597986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
備註
1.計畫執行期程限於核定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以內。
2.由本局業務科進行資料初審,將符合資格之計畫提送臺北市環境教育基金管理會進行審查。
3.收到本局審查結果通知15日內函送修正計畫書予本局備查。
4.計畫執行期間涉及計畫期程展延、計畫執行內容、經費項目及計畫補助經費變更
時,應於辦理活動前14日函文報請本局同意。
5.如因天災、疫情、特殊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申請計畫變更、延長申請計畫之執行期間或延展核銷時間,請於事實發生日後7日內函文予本局同意後得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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